足球掃盲手冊(二):一般人睇波的常見謬誤|Katarina Prestor

很多人都對足球有一些錯誤的認知,這些認知可能是來自直覺,可能是來自其他有這錯誤認知的球迷,甚至會來自那些所謂「專家」的講波佬。所以我在這裡提出一些,讓大家好好警剔,不要再犯。

(編注:下列斜體字及所引片段,皆為編輯所加。)

2.1 「這球隊平均年齡接近三十歲,速度和體能都比較輸蝕。」

體能、速度這些東西都是與生區來的,有些球員,體能很好;有些球員,體能很差。而當然地,隨著年齡增加,體能和速度一定會下降,但影響有多大呢?是不是大到一個球員一但過了三十歲的生日,就會在體測中由100分跌至50分呢?作為職業球員,而且是參加世界盃的球員,如果他的體能和速度都跟不上比賽的節奏,又或者會出現嚴重的問題,那教練還會選擇他嗎?

在世界足球史中,也有不少30歲以上,卻踼得很好的球員,例如90-94年喀麥隆的米拿,98年哥倫比亞的華達拉馬,02年西班牙的希亞路,06年葡萄牙的費高、意大利的簡拿華路,10年烏拉圭的科蘭。這些人會很慢嗎?會很快體力用盡嗎?當然不是。

如果只要年輕就會贏,就會好看,那你去看U17世界盃就好了,他們都跑得很快,都有用不完的體力。

2.2 「這一球先踼到球,所以不算犯規」

剛才一早說過,一個攔截算不算犯規,全是球證說了算,其他人說什麼也是徒勞的。犯規與否的準則是球證當下的判斷,而不是慢鏡中防守球員有沒有觸到球。如果真的是先踼到球就不算犯規,那我大可以先觸球,然後換一對拳套把對手揍在地上,直接把球場變成自由搏擊的會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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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網路,烏拉圭對墨西哥>

近年來評述員開始糾正這個謬誤,他們會說:「雖然防守球員觸到球,但他的動作有攻擊性,所以犯規。」又或是:「這球防守球員全心去踼皮球,只是不小心踼到對方球員,所以不吹罰也合理。」這說法就比較好了,但再次的把球場上的上帝「球證」遺忘了,他才是下決定的人啦!

2.3 「球隊 A 佔盡優勢, 他們射門有N次, 命中目標有X次 !」

射門,就是把皮球踼/頂向對方球門。這個動作看似很容易,但實際上對方無時無刻都想阻止你射門。所以射門較多的球隊有優勢這件事通常都是對的。注意,是「通常」,而不是永遠都是對的。因為對方想阻止的,只是有威脅、有機會形成入球的射門。如果在很遠的地方,胡亂地起腳射門,根本就不會有機會,這情況通常見於一隊球隊死守,另一隊沒法撕破對方防線,只好在外圍胡亂射門,希望有一球命中,這樣完全說不上有優勢,還很可能被對方一個突擊就送回老家。

而命中目標,則是射門命中了門框之內(中柱不算),命中目標次數多,可能因為球員射術高超,百發百中;但更多時候,是因為射門的空間不夠,要命中龍門,只能踼出無力的球又或是飛向龍門正中的球。

舉個例子,98 年,摩洛哥於哈辛二世杯一場賽事中作出了 32 次的射門。有十幾次中目標,但那些射門全都是在外圍的亂射,摩洛哥隊一點優勢都沒有。

2.4 「球員 B 包了越位/失了位/跑得慢,所以他要為這球負上責任…」

為甚麼失球後一定要找個人來承擔責任?我不明白。同一個情況,換上了另一人是不是真的有救?

如果越位陷阱失敗,那可能是指揮不好,可能是整條後防的訊號慢了,可能是訓練不足,未必全是包越位那球員的問題。
如果是失位,可能是球場上的突發情況,又或是對方的走位太精妙,所以引致失球,這樣隨隨便便找一個球員承擔責任真的好嗎?
如果是跑得慢,那這個球員是否有其他優點所以選擇他,這個優點在整場球賽中有幫助到球隊嗎?


今季利物浦對阿仙奴的英超聯賽,不少球迷把禾確特的入球歸因為摩蘭奴的失位,但紅軍主帥高普事後也解釋失球並非僅僅是摩蘭奴的責任,詳情可按此

總的來說,足球因為比數少,一兩球就決定勝負,運氣成份相對較其他體育都要重,所以失球後的責任非常巨大,隨便找個人來承擔責任這件事是極不負責任的。不僅要爭勝,也要知道為甚麼輸,明白輸球有時其實是無可避免的。

2.5 「這個球員表現不太好, 比賽到現在都很少提到他的名字/他踫球的機會很少」

球,只有一個。在皮球周圍的球員,最多三四個。那其他球員在做什麼呢?進攻時其他球員要靠跑動來拉開對方守衛,要讓出有利位置給最擅長在那個位置進攻的球員(例子:洛賓在禁區角拿球後,禁區頂中間的位置一定不會有荷蘭球員,因為隊友全都知道他一定會拖向中間射球,對方也知道這件事,所以隊友這時會走向邊線,將防守球員從禁區頂盡量引開。那如果洛賓射入了這球,他隊友的功勞也不少,因為如果不是他的走位,洛賓盤球的路線就會給他堵住,如果他不是走向邊線,洛賓的射球路線就會被對方堵住。)這就是足球,足球就是一個十一個人一隊的遊戲。

你像一個小學生一樣整場只盯著皮球,憑什麼去批評人家表現不好?

2.6 「身材越高,頂頭鎚越有利」

如果球賽中每一球頭鎚的高球都是十幾米高的話,那這句說話就成立。但事實上,做成入球的傳中都是急勁而且橫飛的,把球吊到九樓高然後爭頂在進攻上是下下策,因為對方有更多的時間回防,更多的時間和你爭奪位置。

一個頭球能否攻入對方大門,最重要的,是入楔時間,而不是高度,即使你有兩米高,皮球橫飛過來,只要對方守衛張開身體,不讓你進佔好的位置,你根本就不能向皮球起跳,更別說把他頂入網內了。 別忘記,對方守衛的目的並不是要和你爭頂,不是要頂到皮球,他目的只是阻止你把球頂入罷了。

2.7 「換更多前鋒入場可以增加攻力」

其實,前鋒人數和攻擊力是沒有絕對關係的。如果前鋒人數多就能增加入球,那麼所有球隊都會放四個或者更多的前鋒進場了。 事實上大多球隊都不會放超過兩名的正前鋒在場上,因為這只會令中後場變得更薄弱,如果球一直在對方腳下,中場不夠人搶,後防又不夠人守,那出多少個前鋒都是沒用的。

要增強攻擊力,首先要做的是奪取皮球的控制權,然後由傳球走位發動攻擊,至於前鋒人數多少,中場人數多少,其實並不重要。


(雲高爾執教生涯的經典戰役——荷蘭VS愛爾蘭,曾經有過一口氣擺下四個前鋒的壯舉,但最終仍以一球不敵愛爾蘭收場。)

2.8「又是0:0,足球真的很悶」

又一次,如果你只是像一個小學生一樣眼睛只會跟著皮球走,那麼沒入球的賽事當然會非常沉悶。但事實上,比賽為甚麼會踼成零比零呢?只要你肯思考這個問題,你才有格評論一場比賽究竟悶不悶。足球就是一個十一個人一隊的遊戲,球員們的走位,盯人,傳球等等,其實非常好看。你可以因為一個絕妙而簡單的傳球走位而興奮莫明,也可以因為一次乾淨而清脆的防守而歡呼喝彩,足球並不只是一個射門遊戲。

2.9 「遠射 = 世界波 = 多嘗試」

只要我們科學一點,就可以發現這個假設中的謬誤。究竟要射多少個遠射才會入一球呢?

參考這個網頁:
cartilagefreecaptain.sbnation.com/2013/11/13/5098186/shot-matrix-i-shot-location-and-expected-goals

這個網頁統計了2009年至2013年英超所有射門的位置和命中率,在禁區頂的射門,而入球的機會大約是3%。而一個禁區內的正面射門的入球率是17-43%。

如果我可以做到十次射門,那你會選禁區內的,還是禁區外的?

這是一條連只會追著皮球跑的小學生也懂得回答的問題。

其實,遠射是當一隊球隊無法組織到更有威脅的射門的時候,在外圍踫踫運氣的做法罷了。

有些球員運氣好,因而一腳成名(請自行對號入座)。有些球隊運氣不好,遠射幾十次也沒一球放進網內(我相信世界盃上的球員每一個人都可以在禁區外命中龍門)。原則上,我並不反對遠射,但我討厭一些中了百家樂然後說自己技術好的賭徒。

2.10 「這一場的戰果很合理」

戰果,只有三個,主勝、客勝又或是打和;而一個戰果是沒有所謂合理不合理的,因為足球本來就是球類運動裡運氣成份最多的,佔有優勢的應該贏,劣勢的應該輸這只是不懂足球的人的胡扯。實際上我們除了比數以外,根本無法辨別哪一隊有優勢,因為有些球隊一開始就計劃要打反擊的,他們被壓著半場來攻可說是正合心意,那他們究竟算不算劣勢?

所以如果這一句說話的意思是入球較多的那一隊贏了,所以戰果合理,那即是一句廢話。如果意思是他買了的那一隊贏了就戰果合理,那樣就只是意氣用事。

2.11 「魚腩部隊」

足球發展了一百年,來到今天,戰術進步了,訓練的的方法也進步了。所以可以通過重重外圍賽打入世界杯三十二強的球隊,基本技術都有一定程度;於是一場球賽的輸贏,看氣勢、看運氣、看體力、看鬥志、最後再看技術。你可以看見很多名不見經傳的球隊打起來都非常厲害,然後你可以看見很多出名的球星卻沒什麼驚人的表現。

因為足球並不是比拼知名度,不是比拼身價,不是比拼周薪;要比的,只有入球數目,僅此而已。

體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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