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香港球壇已經死水一潭,先有前港超球會欠薪未解決照樣出賽,今有乙組花花無端被延期,猶如末期癌症再染肺炎 — 死多兩錢。或許很多球迷對花花都只是留在 80 年代麗新與 90 年代快譯通借會籍的記憶,其實這支於 1979 年成立的球會,創辦人正是人稱「大伯」的袁新先生。
這次花花風雲,可從五件事說清:
第一,今屆花花在夏天重選執委後,由大伯、劉禹洪等人重掌執委會,按照常理,2021-2022 年球季的花花球會管理權,是大伯與劉禹洪的一眾執委,為何賽事延期(實際是禁賽)對口單位不是大伯與劉禹洪,而是另有其人?如果因為朝內有人好辦事就漠視規程與章則,這是甚麼道理?
第二,這次花花被延期比賽,最無辜當然是球員,踢非頂級聯賽組別,雖然不是職業級別,好歹也是替香港足球出力,到底是甚麼原因導致這局面,不是一兩個人說了算,不清不楚就蒙混過關,乙組球隊也是球隊,足總有責任向公眾澄清事件。有球會欠薪問題未解決也可以繼續在今屆比賽,花花在勞工處並沒有開 file,為何被延期比賽?
第三,花花的球會持有人大伯仍然健在,為何有問題不是找大伯與今屆執委?有些人胡說大伯身體欠佳,沒有能力主持會務。事實上大伯行得走得,連拐杖也不須使用,可說是精神爽利,今年夏天重選執委會,大伯對一切事情也瞭如指掌。
第四,足總的董事或執委到底有沒有照開會議,討論今屆花花問題?球會持有人大伯或花花現任執委有沒有被諮詢?或邀請出席?如有,須向花花與公眾交代為何會被延期比賽?如沒有,到底誰有資格取代今屆花花執委,替花花與足總對口?
第五,根據足總對愉園處理問題手法,上屆的管理層可以與今屆毫無關係,今屆仍然可以用愉園名義出賽。為何花花今屆事務,要找上屆的執委處理?套用《九品芝麻官》對白:「用明朝嘅劍斬清朝嘅官?」,有些人仲惡過崇禎皇帝?
事先聲明,這次矛頭不是指向足總董事與主席貝鈞奇,由始至終足總未交代過事件,做人做事不能未審先判與陰謀論,需要給予足總合理時間解決,不過凡事早好過遲,無波踢最受影響始終是球員。寫完上集「五件」事,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或足總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