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歐洲超級聯賽之議:資本對傳統?|運動公社
十二支歐洲球隊宣布要自組超級聯賽(Super League)。一般傳媒的報道告訴我們,這十二支球隊有六支來自英超、三支是西甲球隊,還有三隊是意甲豪門。
我們試過換另一個角度看吧。阿仙奴、曼聯、利物浦、AC米蘭是美資;車路士係俄資;曼城是阿聯酋資本;熱刺是英資;國際米蘭暫時還是中資、祖雲達斯是意大利資本;西班牙三隊都可算是當地資本(皇家馬德里和巴塞隆拿仍用會員制,但同時已是極度商業化;馬德里體育會有三成股權由以色列商人Idan Ofer持有)。
七至八國的資本團結起來,所為何事?就是利潤、利益。跟幾乎完全由商業利益主導的北美職業運動不同,歐洲足球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紀,還是受到十九世紀的英國精英價值和社區文化一定的制肘。前者令各國足總、歐洲足協以至國際足協可以聲稱自己在維護足球整體利益。就算這些組織所搞的比賽早已成為各大商業品牌行銷的平台,而且賽事數目和賽制也早已向資本妥協,但他們仍被視為「傳統的守護者」。
對歐洲中小球球隊而言,社區凝聚力依然重要。但像今次率先「叛變」的十二支球隊,其眼光早已是全球市場。雖然現方案是「全球」球隊會繼續參加本地賽事,但他們的首務為「超級聯賽」實屬必然。「全球」勢與「社區」進一步脫鈎,後者要面臨更難打的保衛戰。
價值和利益無法完全分割起來。中小型球隊為了自己的利益,更要高舉「社區」的旗幟,以防球迷、贊助和轉播商流向「超級聯賽」。而中小型球隊如要有議價能力,就不得不依賴各國足總、歐洲足協和國際足協的能量。
而向來歐洲豪門的班主,雖然透過合約有控制旗下球星的權力。但礙於「傳統」、「社區」,卻仍然要和各國足球、歐洲足協、國際足協以至中小型球隊分享利益。超級聯賽之建議,無論最後是得以實踐,還是逼使歐洲足協在歐冠賽制上進一步向豪門妥協,其實都是為了使歐洲列強的豪門去全面掌控球員(教練和其他工作人員)生產出來的利潤。
奇怪的是,球員怎樣想,似乎是最不體傳媒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