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翻查資料研究球例的變更,其中一條規則的改變,就是禁止球員在罰球中框前超越罰球線,這條看似普通的規則,其實背後是基於一個有趣的起源。
相信有部分球迷都會記得 Shaquille O’neal 在2006年明星賽中,將其中一球罰球,直接扔到籃板,再自我接應來一球拆你屋 (Alley-Oop),當然這一球是個犯規。其實,這一招 Wilt Chamberlain 早在高中時期便經常使用,但 Wilt 透過驚人的身體條件去配合這一招,跟本令其他球員沒有任何方法阻止他。
而 Wilt Chamberlain 在堪薩斯大學時期練習時,他經常練習在罰球線上起跳入撙,他的隊友 Mel Brodsky 憶述「Wilt 很喜歡在練習的空檔,玩弄這一招。」
Wilt 在1989年接受訪問時憶述「我會退後一步,退到圈內的頂部,從罰球線後起跳入撙,只是我沒有正式比賽中嘗試過,因為那時我是個不錯的罰球手。」
而他在堪薩斯大學時期的首個賽季,罰球中框前不得超越罰球線的規則尚未出現,其實他絕對可以將這一招大派用場,只是他沒有刻意使用,直到1955年的年度表演賽,堪薩斯新人隊對陣堪薩斯一隊,Wilt 終於首次在公開比賽做出這一招。
而這一球,驚動到當時入場觀賞比賽的堪薩斯州立大學的教練 Tex Winter,當他看到這一件看似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時,他嚇得差點倒地。而當時作為同州對手的主教練 Tex 深知他必須找到方法來限制他的統治力,幸好,當時 Tex 是規則修訂委員會主席,他向委員會一眾的教練解釋究竟他看到了甚麼,以及商討怎樣才能降低 Wilt 在罰球線的破壞力。
而為了說服大眾,當時 SMU的教練 Doc Hayes,更形容這一招為「Cheating!」,Tex Winter 甚至稱這一種的罰球方式是不可能投失,100%命中的手段。
最終,隨著這一些的消息一路散播,規則修訂委員會宣佈將禁止罰球入撙,禁止罰球中框前超越罰球,連同進攻干涉等規則納入籃球規例,以降低 Wilt Chamberlain 以及一眾超級長人的破壞力。雖然這令 Wilt 在 NBA 生涯只有51%的罰球命中率,但這亦無阻這一位傳奇巨人在場上顯露他的破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