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文| 蔣美葉

波士文條約,同外海僱傭中心一樣,我細細個就聽過呢個名。但一直對案情都係一知半解,只知道球員完約後,球會就要無條件放人。直到今年神推鬼恐之下,揀咗 EU Law 後開始對呢單影響深遠嘅案例有較深入認識,故寫寫文,開心 Share 時又能作一個個人小小 Revision。

若要講波士文條約,首先要認識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European Union(坊間有啲網站或會以 for 取代 on,但經查證後官方一直係用 on;而呢份條約,恕我唔敢去譯成中文,而下文會以其簡寫 TFEU 代替)中嘅 Article 45。而 Art. 45 中就只有 Para. 1 被援引於波士文案中,口語化為:

1. 所有成員國必須保障歐盟勞工係成員國境內嘅自由流動。(Freedom of movement for workers shall be secured within the Community.)

案情概述

波士文於 1988 年(當年 24 歲)與比利時球會 RFC 列治簽約兩年。效力 RFC 其間,據維基百科顯示,波士文只曾上陣過三次。當合約於 1990 年屆滿時,RFC 向波士文開出一年 Extension 合約,但遭波士文拒絕。故 RFC 只好將波士文掛牌出售,標價比利時法郎 11,743,000(註:法國、瑞士、比利時在行使歐元作貨幣前,其國內貨幣都叫做法郎 Franc),折合約為 25 萬英鎊。以當年成個球壇嚟睇,25 萬英鎊唔算天價(對比魯殊或艾德烈治的話),但對波士文嚟講絕對唔平。至於呢 25 萬鎊嘅價錢牌點計出嚟?係由比利時足總按球員在過去一年嘅人工同其他球會支出再 adsorb 返落去。結果因為轉會費太高,波士文轉會今係法丙作賽嘅登卡基 Dunkerque 一事胎死腹中。

兩頭唔到岸嘅波士文,結果唯有繼續留係 RFC 列治。但 RFC 並唔係對波士文情有獨鍾,你不忠時,我亦唔使同你客氣。當原約係 1990 年屆滿後,而波士文又拒絕續約一年時,但最後兜兜轉轉又留返係 RFC,RFC 並無沿用返當初擺係枱面份 Extension,反而開出一份如同青年軍嘅合約——亦即係大幅減人工!

就係咁,波士文告上法庭,展開漫長且影響深長嘅 RBFA and RFC Liege v Jean-Marc Bosman [1995] 一案。

或者見到個 Case 名,你會問,點解係比利時足總同 RFC 列治告波士文?好簡單,因為波士文無履行份續約。

雖然波士文係案情上係抗辯人(Defendant),但佢反控告(Counterclaim)比利時足總同 RFC「阻人發達」有違 TFEU 嘅 Art. 45,並要求賠償。

判詞長達 146 節,輕輕咁用個 MS Words 去數字數達 10784 個 vocab(非字母),所以抽啲大家或者有興趣嘅講下,以免悶親大家。

波士文抗辯中指,同球會完約後理應可自由轉會,若果球會要求賠償(Compensation)係有違 Art. 45。同時波士文順手告埋歐洲足協當年嘅 3+2 政策亦有違 Art. 45 之虞。

應對波士文嘅指控,歐洲足協同比利時足總就指有關做法係保障球會在付出多年心血裁培球員之後,免落得球員一個屈尾十走人後人財兩失嘅保全做法。另外,3+2 嘅實行係為咗確保大球會唔會盡收天下兵器,同時確保球會會起用一定數量嘅本土球員,有利國家隊發展。

註:3+2 簡單嚟講,一間甲組(或所屬地區最頂級組別啦,即英格蘭係英超)球會係一場比賽中,只可以派三位外藉球員同兩位已經係本地作賽超過五年以上嘅外藉球員上陣。舉個例,若果 3+2 係今日實行,利物浦出哂費明奴、安利簡同馬迪普後,’3′ 已經無哂名額;出埋盧卡斯同米奴列後,’2′ 亦都無哂名額。古天奴、文尼等只能坐觀眾席。

結果,比利時法庭只好向歐盟法院(CJEU)尋求「釋法」。CJEU 裁定,當球員同球會之間份合約屆滿後,球員應可自由轉會,若前球會呢個時候做程咬金,Art. 45 TFEU 都係禁止,因為球會有關做法明顯窒礙咗歐盟勞工係歐盟國境內嘅流動自由;而 3+2 亦被裁定違反咗 Art. 45,因為球會無義務為國家隊培育人才,而且事實亦指出 3+2 唔能夠抑制大球會盡收天下兵器嘅買人方針,因為大球會大可以買咗唔用,雖然未必做到實力上嘅提升,但至少減低咗競爭對手嘅實力先。而 3+2 亦窒礙咗球會買人意欲,有礙勞工自由流動嘅發展。

就係咁,波士文條約面世!

至於點解突然講波士文條約?英國啟動脫歐程序在即,雖然當下呢一刻連英國大學都講明佢地估唔到現屆政府會點做(暗示 EU Law 唔考 #Brexit 議題),但一旦脫歐程序傾唔足、本土立法做唔切,波士文條約或有一段時間並不適用於英國球壇。當然,我信英國國會最後會立一條法,保留並沿用大量已於英國實行咗一段長時間嘅歐盟法例同案例。

尚有十日,脫歐程序個「籠」將會出台。政治,絕對關體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