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鳳凰計劃 振興香港足運|James Pang
2009年12月12日,香港足球代表隊(下稱港隊)奪得東亞運男子足球項目金牌後,於2011年初實行了鳳凰計劃。此計劃之內容,主要為由2011年開始為期三年至2014年,香港政府(下稱政府)每年預留最多2000萬予香港足球總會(下稱足總)實行。經檢討後,獲延續至2019年。不過除了撥款之外,香港政府還需以其他方針輔助本地足運發展:
1. 提供充足場地,並提供特定場地予球會優先使用: 在2015年1月9日民政事務局提交到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的討論文件上提到,將會增加第三代人造草球場供足球運動使用。不過,真正能給予職業球會又有多少?現時,大多數康文署管轄下的球場都是球會與公眾共用,球會練波時,夠鐘就被趕屢見不鮮。有時球隊想賺取練習時間,不惜以高價買場紙(俗稱炒場)。練習時間不足,如何提升球員水準?所以,我建議除了提供主場作比賽用之外,應因應球會所處聯賽,主場所處之地區,提供指定場地予該球隊優先使用,令球隊有更充分時間練習,球員技術亦能得以提升。
2. 利用香港電台電視作直播/轉播港超聯賽:電視轉播一直以來都是對足運最好的推廣。不講歐美,就鄰近的中國,日本,韓國。不論頂級還是次級聯賽。都會有電視轉播。而且還要給予各球會轉播費。在外國,轉播費往往是球會重要收益之一。而且球迷能透過觀看直播觀看球賽,而增加入場意欲。反觀香港,過往曾經由無線電視,Now,及亞洲電視轉播香港超級聯賽,但不是製作馬虎,就是電視台反過來要向球會收取以萬計的製作費用。這筆費用,無疑係對經營困難的球會構成百上加斤的經濟壓力,到最後只有放棄轉播自己的球賽。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電台,政府可以善用以作為推動本地足運之用。況且,香港電台在轉播本地足球聯賽的經驗,且有一定的收聽率。所以我相信換作電視轉播,相信成效比收音機轉播會更大,球迷會更清楚了解球賽,達至宣傳之效。